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赴马来西亚留学有哪些海关规定及入境流程
发布时间:2021-11-02 16:15: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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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规定
一、入境
1、入境前,访客必须申报所有需纳税或违禁的物品。海关根据需要有权要求旅客打开行李物品进行检验,此举系基于1967年海关法第103条授权。在东、西马间旅行不征收关税。沙巴州纳闽岛(Labuan)和吉打州的浮罗交怡岛(Langkawi)系免税区,除进口橡胶、石油制品等需缴付关税外,其他物品无需缴纳。
2、绿色和红色通道。在某些关口,如机场使用红色和绿色通道系统。未携带任何违禁或需纳税物品人士通行绿色通道,反之使用红色通道,并主动向海关工作人员申报。
二、保证金制度
如访客携带了私用需纳税物品,在海关交付相当于税额30%的保证金可以将有关商品携带入境。保证金在出境时返还给有关访客,前提条件是3个月以内出境,出境时需向海关人员出示有关商品和保证金收据以及交付马币30分印花税。
根据1996年关税法,纳税额以物品实际价值(或估价)的30%征收。
免征税物品如:自来水笔、打火机、书籍、报刊杂志、香水、化装品(不包括扑粉)、便携式收音机、手表、照相机、摄相机、电脑、渔具、球类(除高尔夫球)、各种音乐器材(除钢琴)等。根据1988年海关法第19条,外籍访客如能满足下列条件可享受若干商品免纳关税待遇:
1、有关物品系由访客随身或放在行李中携带;
2、有关物品系平时经常使用的私用物品;
3、访客需说服海关官员他并非马来西亚居民并打算访马不少于72小时;访客不能将有关优惠配额转赠他人使用。有关物品名称:酒类(不超过1公升)、香烟(不超过225克,相当于200支)、火柴(不超过100根)、化装品、香皂、牙膏、新衣物(不超过3件)、新鞋(不超过1双)、用于保健和清洁使用的便携式电动商品(每种不超过1件)、礼品(价值不超过400马币)、私用便携式商品和设备。

入境流程
1、首先要进行入境体检,取得目的国的签证后,首先要在各地卫生检疫局进行出国人员身体健康检查,最长一周时间可拿到国际旅行健康证书和黄皮书。去体检时要带上身份证,护照,两寸照片两张及费用。去时要空腹,尽量早去。
2、做好入境签证(VISA)的准备。旅游及商务签证由马各驻外代表机构直接签发,统称免查询类签证(VISA WITH OUT REFERENCE);工作、学习等特殊签证须经移民总局核准后由驻外机构签发,统称须查询类签证(VISA WITH REFERENCE);入境签证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,但无停留期。
3、获取入境准证。入境准证(PASS)由口岸移民机构或移民总局签发。无论是否已取得入境签证,所有拟入境的外国人必须在取得口岸入境准证后方可入境。旅游及商务入境准证可在抵达口岸时即时办理;工作、学习等特殊入境准证须在抵达口岸前与入境签证同时申请,入境准证规定入境的停留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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